微信“封杀”短视频,一场先于法律的网络审判

业界 | 2018-05-21 12:23:39
时间:2018-05-21 12:23:39   /   来源: PingWest品玩      /   点击数:()

抖音短视频或许没有其他办法,在微信公众号上发表声明,称与微信方面正在进行积极沟通。

字节跳动创始人兼CEO张一鸣很早就对腾讯微信“针对抖音”略有微辞,张一鸣曾评论称,“微信的借口封杀,微视的抄袭搬运,挡不住抖音的步伐。”马化腾在其朋友圈有一个回应,可以看作是一种态度,马化腾回应张一鸣评论称,这是“一视同仁,你过敏了。”

早在2017年开始,头条系和腾讯系应用之间就存在“摩擦”。

5月19日,微信再度“升级”了《微信外部链接内容管理规范》。规范中关于“视听内容传播”进行了具体规定:“外部链接不得在未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等法定证照的情况下,以任何形式传播含有视听节目的内容。”

随后,一张“腾讯发布最严外链公告”的图片在网络上流传。在这张图上,包括快手、微博(视频)、抖音、梨视频、秒拍、映客、花椒、美拍、西瓜、火山、百度好看、360快视频、秒拍波波视频等。

总之,你所熟悉的那些短视频平台,除了腾讯旗下自己的短视频平台微视之外,其他基本上都将因此遭受微信“封杀”。

不过,仅仅过了三天。5月21日早晨,在PingWest品玩发布此文之前,微信再度升级外链管理规则。微信提到,为保障微信用户隐私安全,优化微信外部链接在朋友圈的体验,我们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升级外链管理规则的公告》。公告发布后,收到了部分开发者的反馈意见。有鉴于此,现补充说明并修改如下:

2,删除上述公告第二条(外部链接不得在未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等法定证照的情况下,以任何形式传播含有视听节目的内容。)。平台会进一步与开发者研究方案,共同做好视频内容的质量和合规性管理。

三天时间,想必是微信经历了什么,对视频内容外链这事儿又改口了。

“未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等法定证照”,到底是什么情况?

在这份升级的管理规范中,最受关注的则是“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这一规定。

早在2007年总局下发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中明确规定,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应当依照本规定取得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颁发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未按照本规定取得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颁发的《许可证》或履行备案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

随着网络视听内容依托移动互联网的兴起,2016年,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也曾在再次重申相关规定,要求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机构依法开展直播服务,也就是应当依照规定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谁在这份名单里?以及微视在没在这份名单里?

PingWest品玩(微信号:wepingwest)查询了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持证机构名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站,在2014年3月5日公布的持证机构名单里,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www.qq.com)就在这份成员为613位的名单里。

2017年3月和2018年3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又更新过两次名单,成员数分别缩减为588名(2017年)和586名(2018年),三次公布的名单里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www.qq.com)都赫然在列。

而在腾讯视频提供的《腾讯视频上传服务规则》中,腾讯在服务规则第9条提到,“如您不具备《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则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由腾讯公司作为视频上传服务的开办主体,按照国家视听节目管理的各项要求,对节目内容履行内容把关等各项管理责任。您上传的节目范围不得超出腾讯公司《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所载明的业务范围。”

也就是说,腾讯网的腾讯视频(www.qq.com)已确认是持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而微视weishi.qq.com作为了其二级域名。

但包括抖音在内,目前市面上很多视频平台似乎并不持有网络视听许可证。PingWest品玩(微信号:wepingwest)查询今日头条或抖音,都没有出现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公布的最新的名单里。

不过,微视之于腾讯,或许就类似抖音之于头条?

早在2017年2月份,今日头条就收购了山西运城市阳光文化传媒公司,意在换取阳光文化传媒公司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媒体报道显示,该证件的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届满,需继续从事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业务的,应于期满6个月前按本办法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续办手续。

但持证上岗这事儿确实还需要有很多要厘清的具体内容。

第一,有消息提到,头条旗下西瓜视频和火山小视频都使用了阳光文化传媒公司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但也有律师分析认为,《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持牌主体应该和app主体运营方匹配,否则存在牌照借用问题。

第二,目前并不清楚抖音是否算是已持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而抖音所属的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并不具有视听许可。3月23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视听节目传播秩序的通知》特急文件,称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接受冠名、赞助时,要事先核验冠名或赞助方的资质,不得与未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非法开展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机构进行任何形式的合作,包括网络直播、冠名、广告或赞助等。而抖音被爆未获网络视听许可证,被下赞助广告。

第三,目前《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已经处于停止发放的状态,不然也不会逼得这些内容平台去收购名单中的公司。而虽然市面上很多视频平台似乎并不持有网络视听许可证,但确实监管部门未有明确的限制指令。

因果财经采访了国标律师事务所主任姚克枫,同样提到这个问题——目前,在短视频市场,并没有明确的管理条例规定所有平台都应取得视听许可证。而腾讯以此来制定规则,其作为一个平台是不应该对其他平台的内容做事前审查。

先于法律的网络审判

财经无忌在《微信的“1984”时刻》中提到,《1984》风靡的背后事实上是人们对“极权主义社会”的恐惧和害怕,而他们深信在互联网时代,技术即将消弭这种倾向——平等和自由是网络上最被推崇的词汇和精神。

前者微信,作为一款注册用户数超过10亿,日活超过10亿的超级应用,对于联合创新或许应该加大鼓励,对于封杀禁令应该谨慎再谨慎。微信,已经集通信、社交、新闻、消费、移动支付、游戏等多种功能于一身,已成为大多数中国人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数据显示,几乎一半的微信用户平均每天要花费超过90分钟的时间在这个应用程序上。微信,它已经成为了一个“小社会”,是现今移动互联网上沟通通信的关键基础设施。

在微信的地盘上,到底是人家微信想把你怎么样就怎么样,想封杀你就封杀你;还是到底有没有法律依靠?

在因果财经那篇稿子中,姚克枫认为,“微信如果以视听节目许可证为由,限制其他产品在其平台上生存,该行为违反了《中国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规定和第十二条第三款,与快手、火山、抖音等平台构成不正当竞争关系。”

《中国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规定:经营者利用网络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本法的各项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用户选择或者其他方式,实施下列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其中,第三款规定明确指出:意对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实施不兼容。

法律之外,微信直接“封杀”了短视频,就是一场先于法律的网络极权主义审判。

有意思的是,这事儿让我想到了腾讯的赋能战略。

2017年12月,腾讯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马化腾出席《财富》全球论坛,提到了去中心化的赋能,说腾讯的赋能和阿里巴巴的赋能不同。马化腾对开放、合作生态打了一个通俗的比喻:「譬如盖房子,我们不是出租,而是请你来建房子,建完房子就是你的,你的客户、粉丝都是你的,不需要再交月租,不需要每年涨价。」

马化腾鼓励大家在腾讯的这块土地上盖房子,做生意,拉客户,强调房子是你的,客户也是你的,获得了一些合作伙伴的认同,腾讯很开放,跟着马化腾走。

2018年,逃离微信和向往美好生活的主旋律来了,抖音好像都已经在抢占微信的时间了。

很明显,腾讯开放和微信开放就更不是一回事儿了——抖音、快手等一众短视频跑来在微信这个土地上建房子,他们带着自己盖房用的砖和泥,后来把房子盖得又大又好,还从微信上吸引了不少新的侨民。微信有点紧张了,脸一黑——滚滚滚,再来我削你昂!

不过,好在最后微信还是克制了下。

标签: 法律 视频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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