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业态未纳入统计框架 网络零售总规模被严重低估

观点 | 2019-06-12 10:17:23
时间:2019-06-12 10:17:23   /   来源: 经济参考报      /   点击数:()

6月11日,中央财经大学中国互联网经济研究院发布的《中国网络零售服务业:格局、竞争与生态》专题报告,详细阐述了网络零售服务业近年来的发展情况。报告称,近年来社交电商和内容电商等新业态不断涌现,但并未纳入传统网络零售的统计框架中,网络零售总规模较现有统计口径被低估。2018年,社交电商和内容电商等新业态规模至少占传统B2C网络零售GMV(成交总金额)的32.12%,预计2019年这一数字将达60%以上。

报告显示,2017年,全国零售服务业规模达6万亿(线上与线下总和),占社会零售总额的18%。拆分来看,线下的交易服务(主要是租金)占了大头,约占总量的40%以上,高于线上,而广告、物流、运营方面的占比则比线上少很多。线上部分主要是广告、物流、运营,这三部分占据了线上零售服务的90%以上,其中物流占了近1/3。零售服务的收入就是零售商的成本,因此,线上与线下各有优势,融合发展是大趋势。

报告称,电商新业态层出不穷,而理论没有跟上实践的发展。例如,微商从一开始的“小打小闹”,到2018年GMV规模超过11000亿,只用了4年时间,这还仅仅是B2C微商的规模,也没有将小程序计算在内。因为没有将这些创新业态纳入统计,因此,报告认为中国网络零售市场被严重低估。

如果将微商和拼多多等新业态纳入统计,2018年,中国B2C网络零售的GMV规模应是6.6万亿,而不是5万亿。实际上,2018年新业态至少占(传统)B2C网络零售GMV的32.12%,如果加上小程序的GMV 1万亿,2019年预计新业态规模将占(传统)网络零售B2C总规模的60%以上。未来的电商市场正站在新的起点,新的市场增量不断涌现,将助力中国形成一个强大的国内消费市场。(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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