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药莎普爱思广告悄悄复出,改称“适用于白内障”

快讯 | 2018-03-05 15:13:21
时间:2018-03-05 15:13:21   /   来源: Ai财经社      /   点击数:()

一度因“洗脑风波”而停播的莎普爱思广告,复播了。

3月5日,有媒体发现,莎普爱思广告在中央电视台戏曲频道复播,此前次备受质疑的“模糊滴、重影滴”等内容被删减,而“关注眼健康 适用于早期老年性白内障”的广告语得以保留。

当日,莎普爱思媒介部门相关人士告诉AI财经社,莎普爱思的广告在1月份就已经在部分电视台复播。不过两会期间,莎普爱思没有向中央电视台投放广告。

不止电视台,莎普爱思的广告也出现在了网站热播剧中。

AI财经社发现,在某视频网站播出的《乡村爱情10》第22集中,也有莎普爱思的广告植入。剧中,医生给患有前期白内障的病人,开出了一瓶莎普爱思,让“回家常滴一滴”。

3月5日早间A股开盘,莎普爱思股价小幅回升,截至上午11点,每股报价为12.49元。尽管有所回升,但相比陷入风波前的23.70元/股,现在的股价依旧相去甚远。

深陷“洗脑风波”,股价暴跌

2017年12月2日,健康科普平台“丁香医生”发布文章,将矛头直指莎普爱思。在这篇名为《一年狂卖7.5亿的洗脑神药,请放过中国老人》的文章中,“丁香医生”指责莎普爱思广告误导消费者白内障治疗,广告费用过高而研发费用过低,是“假科普、真营销”。

12月4日,莎普爱思回应称,莎普爱思滴眼液对“延缓老年性白内障的发展及改善或维持视力有一定的作用”。股民显然对莎普爱思的回应不满意,12月4日开盘后,莎普爱思股票应声下跌,收盘报22.91元/股,下跌3.33%;5日收盘报22.89元/股,下跌0.09%;6日收盘报22.1元/股,下跌3.45%。3天市值蒸发累计蒸发近4亿元人民币。

12月6日,国家食药监总局下文督促莎普爱思生产企业启动临床有效性试验,并于三年内将评价结果报告总局药品审评中心。同时要求,为防止误导消费者,莎普爱思批准广告应严格按照说明书适应症中规定的文字表述,不得有超出说明书适应症的文字内容。12月7日,莎普爱思发布公告称,将会按照国家和浙江食药监局要求落实相关事项,并于12月8日停牌。

停牌期间,莎普爱思发布两万字公告,称于1995年和1998年的 II期和III期多中心临床结果显示,苄达赖氨酸滴眼液对延缓老年性白内障的发展,以及改善或维持视力有一定的作用,总有效率分别为71.13%和73.73%,并主动提出,自2017年12月12日起暂停发布已审批的广告,发布了包括“苄达赖氨酸滴眼液销售量和经营业绩下降的风险”在内的风险提示。

莎普爱思的风波推动了相关部门对滴眼药行业的监管。2017年12月28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文要求,河北、吉林、浙江等省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相关规定,督促行政区域内苄达赖氨酸滴眼液生产企业尽快启动临床有效性试验,并于三年内将评价结果上报。同时,食药监总局也规定,广告必须严格按照说明书适应症中规定的文字表述,不得有超出说明书适应症的文字内容。

雪上加霜:广告停播期间,专利被判无效

1月16日晚间,深陷“洗脑”风波的“神药”莎普爱思发布公告,称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决定书,决定书决定宣告莎普爱思“一次性单剂量药用低密度聚乙烯滴眼剂瓶”的专利权全部无效。

1月17日上午A股开盘,莎普爱思股价一度下跌至13.16元,跌幅高达5.19%,创历史新低。下午开盘后,莎普爱思股价有所回升,截止收盘报收13.64元,下跌1.73%。

在公告中,莎普爱思称,无效宣告请求人李春成2017年5月份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请求,宣告实用新型专利“一次性单剂量药用低密度聚乙烯滴眼剂瓶”无效。李春成认为,莎普爱思的专利不具备新颖性及创造性。

值得注意的是,据莎普爱思的公告显示,专利复审委员在去年12月27日就向莎普爱思下发了上述宣告书,公告日距离宣告书下发日已经过去了20天。

据悉,此次宣告专利权无效的“一次性单剂量药用低密度聚乙烯滴眼剂瓶”主要用于莎普爱思单剂量苄达赖氨酸滴眼液产品的包装。莎普爱思在公告中称,2017年前三季度,单剂量苄达赖氨酸滴眼液实现销量85万余支,营收2700余万,占苄达赖氨酸滴眼液营业收入5.23%,占公司营收的3.26%。

对于专利权被宣告无效产生的影响,莎普爱思方面解释称,无效决定不等于构成对第三方权利的侵犯,并且单剂量苄达赖氨酸滴眼液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低,不会对公司苄达赖氨酸滴眼液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产生重大影响。

标签: 思广 白内障 普爱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