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网站需要为李文星之死担什么责?

热点 | 2017-08-05 09:50:29
时间:2017-08-05 09:50:29   /   来源: 财新网      /   点击数:()

李文星之死,让传销组织利用招聘网站诱骗大学生的现象浮出水面。网络虚假招聘,网站有无责任?

通过“BOSS直聘”找工作的李文星,2017年5月收到了“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的聘用通知,要求其到天津滨海高新区软件园报到,最终他的尸体在天津静海区被发现。

陈欣(化名)告诉财新记者,2017年6月,她的一位朋友通过“中华英才网”投递简历、电话面试后,被骗入天津静海李文星待过的同一个传销窝点遭控制19天后逃脱。

据微信公众号“录音笔”报道,王宁(化名)在“中华英才网”上投递简历后,被以与和李文星几乎相同的手法骗到天津静海,最后在传销组织“蝶贝蕾”魔窟中挣扎107天。

随着越来越多受害者站出讲述自己的经历,多家招聘平台被曝光有传销组织利用发布虚假招聘信息。财新记者梳理,目前,BOSS直聘、中华英才网、智联招聘、58同城等招聘网站均出现在曝光范围内。

经财新记者试验,常用招聘网站中,“中华英才网”和“BOSS直聘”均无需任何认证,即可任意注册公司账户发布招聘信息。其中,“BOSS直聘”已于8月3日增加招聘者审核认证;但“中华英才网”对发布职位的公司资质仍不需要审核。

未经认证的组织在网站发布虚假招聘信息,导致求职者受骗,招聘网站如何担责?财新记者发现,用户在注册使用招聘网站时,需要点击同意的用户协议中,包含网站的免责条款。这意味着,若求职者因网站上的虚假招聘信息受骗,网站无需承担直接责任。

如“中华英才网”声明,“中华英才网作为企业发布就业机会和求职者发布简历和个人资料的平台,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并不筛选和审核发布内容……所以中华英才网不能控制用户内容,发布的职位或简历的质量,安全以及合法性,发布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招聘网站不能完全免责

但这并不意味着招聘网站可以完全免责。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网络平台应事前提示、事后监管,若不作为则可能承担连带责任。

张云与男友李庆(均系化名)合谋在“58同城”网站发布虚假招聘信息,以上岗前要体检为名,要求应聘者到北京华亚医院进行体检,张云则在体检费中收取回扣,但并没有给任何应聘者提供工作岗位。最终法庭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个月。

2016年5月,北京市房山区法院副庭长陈自喜在《北京日报》发文,以此案为例分析了网络求职诈骗案中网络平台的法律责任。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13条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向上网用户提供良好的服务,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内容合法”。根据这条规定,招聘网站具有“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内容合法”的法律责任。

但事实上,绝大多数的招聘网站都是向企业和求职者免费开放的,一般来说,信息发布者无需实名认证,网络平台上的信息也是海量的。

陈自喜认为,网络服务的特殊性以及网络平台“免费”、“公共”的性质,使其不可能承担与一般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同样的审慎义务,“要求其保证平台上每一条信息都准确、可信显然是不可能的”。

她提出,网络服务提供者审慎义务的范围和大小,应与其提供服务的方式相匹配,故其义务主要为“事前提示”、“事后监管”。

“事前提示”即在用户协议中,告知信息发布者应该提供真实可靠的信息,以及发布虚假内容可能触及的法律法规及不利行为后果,同时在“免责声明”中说明权利人的投诉方法、相关链接。

“事后监管”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36条的规定,招聘平台在主动发现虚假信息后应该及时删除或断开链接,在接到权利人的通知或被侵权人的投诉后,应及时采取对虚假信息删除、屏蔽等必要措施。

陈自喜认为,若平台在相关权利人的投诉后不作为,则应该对求职者损失扩大部分承担连带责任。若平台对于虚假信息进行了编辑等主动网络传播行为,则应该对求职者的全部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不过,追责作为平台的招聘网站的连带责任很困难。一般来说,招聘网站均存在“事后监管”环节,设有投诉举报功能,求职者可对虚假信息进行举报。但选择事后追责的人并不在多数。据腾讯发布的《2015年反信息诈骗数据报告》,遭遇诈骗后,64%的受骗者选择隐忍,只有10%左右的受害者选择报案。【财新网】(见习记者 罗瑞垚 实习记者 徐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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