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鸣单车未执行退还押金判决 广东省消委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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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4-26 10:39:08   /   来源: 南方都市报      /   点击数:()

(原标题:小鸣单车未执行退还押金判决 广东省消委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记者今天获悉,4月24日,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以下称“省消委会”)正式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称“广州中院”)提出申请,要求对全国共享单车公益诉讼第一案被告--“小鸣单车”经营管理方广州悦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悦骑公司")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判决4月13日正式发生法律效力

今年3月22日,广州中院公开审理该案并当庭宣判,判令被告悦骑公司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消费者退还押金、披露押金信息、公开道歉等,被告方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上诉,判决已于4月13日正式发生法律效力。但被告方悦骑公司在判决规定时限内未履行法律责任,不执行法院判决,省消委会因此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去年受理小鸣单车投诉12余万件

据悉,去年以来,悦骑公司经营管理的“小鸣单车”经营恶化、盈利下降,开始大面积拖延退还消费者押金,引发了大量消费投诉纠纷,2017年全省各级消委会共受理小鸣单车投诉122924件,占全年总投诉量达33.18%。在省消委会、广州(深圳)等地消委会的大力监督下,虽然企业已向大部分消费者退回了押金,但尚有一部分消费者押金被长期拖欠且无法退回。为维护消费者的权益不受侵害,在后期多次指导、监督无效的情况下,省消委会最终对相关企业提起了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成为全国第一宗共享单车公益诉讼。

省消委会表示,作为互联网商业,社会各方已给予共享单车这一新生事物足够的试错空间,但宽容不等于纵容,企业不能拿消费者的利益作为试错的资本,行业探索及经营失败的账单不能由消费者支付,“这是省消委会发起诉讼的初衷,也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一追到底的目的,更是众多经营者特别是共享单车从业者必须恪守的底线。”

小鸣单车未执行退还押金判决 广东省消委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南都讯 记者余毅菁 通讯员 粤消宣 南都记者今天获悉,4月24日,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以下称“省消委会”)正式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称“广州中院”)提出申请,要求对全国共享单车公益诉讼第一案被告--“小鸣单车”经营管理方广州悦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悦骑公司")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判决4月13日正式发生法律效力

今年3月22日,广州中院公开审理该案并当庭宣判,判令被告悦骑公司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消费者退还押金、披露押金信息、公开道歉等,被告方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上诉,判决已于4月13日正式发生法律效力。但被告方悦骑公司在判决规定时限内未履行法律责任,不执行法院判决,省消委会因此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去年受理小鸣单车投诉12余万件

据悉,去年以来,悦骑公司经营管理的“小鸣单车”经营恶化、盈利下降,开始大面积拖延退还消费者押金,引发了大量消费投诉纠纷,2017年全省各级消委会共受理小鸣单车投诉122924件,占全年总投诉量达33.18%。在省消委会、广州(深圳)等地消委会的大力监督下,虽然企业已向大部分消费者退回了押金,但尚有一部分消费者押金被长期拖欠且无法退回。为维护消费者的权益不受侵害,在后期多次指导、监督无效的情况下,省消委会最终对相关企业提起了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成为全国第一宗共享单车公益诉讼。

省消委会表示,作为互联网商业,社会各方已给予共享单车这一新生事物足够的试错空间,但宽容不等于纵容,企业不能拿消费者的利益作为试错的资本,行业探索及经营失败的账单不能由消费者支付,“这是省消委会发起诉讼的初衷,也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一追到底的目的,更是众多经营者特别是共享单车从业者必须恪守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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