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尚德”需有德 自考机构别只认“钱包”

热点 | 2018-05-03 16:28:57
时间:2018-05-03 16:28:57   /   来源: 新京报      /   点击数:()

原标题:“尚德”需有德 自考机构别只认“钱包”

观察家

自考机构虚假宣传的问题在于,打着跟名校合作的幌子,混淆了全日制教育和继续教育以及非学历教育的概念。而学员即便发现问题,向谁投诉和如何惩处仍不明晰。

教育培训又出问题了。前一阵子有关中小学校外培训的话题余音未消,现在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培训出问题了。新京报记者通过暗访调查,揭开了教育培训机构尚德销售员饰演多重身份、虚假承诺补录学籍、劝转专业、虚假优惠等招揽新学员的各种“套路”。

不受年龄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采用学分累计的方式逐步完成学业,国家承认其学历——由于学习方式灵活、教考分离,“自考”这个“没有围墙的大学”圆了很多人的大学梦。

1988年3月颁布实施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对自考“助学”有所界定: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力量,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专业考试计划和课程自学考试大纲的要求,通过电视、广播、函授、面授等多种形式开展助学活动。各种形式的社会助学活动,应接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的指导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

尚德机构、北京巨人时代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和新思路培训学校等就属于这种“助学”机构。但三十年前颁布实施的《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如今已经明显落后于形势发展变化。

首先是涉及人群广,参加自考的人数规模较大;仅2016年,自考助学班毕业生规模近14万,注册学生27万。由于长期的稳定需求,自考“助学”机构也大量增加,鱼目混杂,良莠不齐。

其次,管理环节有缺失。《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只涉及“指导”和 “管理”,而不涉及“审批”。直到《民办教育促进法》才明确,自学考试助学类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

但目前,自考类培训机构的事中监管、投诉渠道以及事后惩罚等问题仍不完善。媒体报道的尚德等自考培训机构虚假宣传、退费难问题恰恰是利用了监管环节上的政策漏洞。

这类虚假宣传的问题在于,打着跟名校合作的幌子,混淆了全日制教育和继续教育以及非学历教育的概念。而学员即便发现机构卷钱或认为存在虚假宣传,向谁投诉和如何惩处仍不明晰。因此,个别自考培训机构的乱象,折射出的是自考领域内管理制度、监管主体的落后和缺位。对此,相关部门也需要尽快建立或修订相应的管理制度,以补上对自考培训机构的监管漏洞。

而自考学员自己也要睁大眼睛,不要听到培训“老师”就认为他们就是带你走进大学的领路人。有些时候,一些“老师”只是一种为避免尴尬的称呼而已,他们也许就只是盯住你的钱包的“推销员”。

梁鑫(教育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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