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信息一览无余 服刑人员也能“网购”?

热点 | 2019-06-06 10:48:31
时间:2019-06-06 10:48:31   /   来源: 信息时报      /   点击数:()

购物终端机有商品图片,便于选择。信息时报记者 陈引 摄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上购物已成为一种主要生活习惯,身处高墙内的服刑人员也能“网购”?广东监狱在保障服刑人员合法权益、提升执法公信力方面又有新举措。记者从全省服刑人员个人购物电商化现场会上获悉,广东监狱于1月份启动了全国首个狱内购物电商平台从化监狱试点,并于昨日正式向全省监狱推广,借助互联网技术,引入市场价格杠杆,让商品价格与社会一致,购物便捷与社会同步。

购物便捷 商品信息一览无余

“以前,服刑人员每个月都是手动填写购物清单,监狱录入电脑,生成订单交给供应商,耗时费力,也容易出错,现在有了这个平台,购物十分便捷,监狱也方便管理了。”在广东省从化监狱,监狱长许珂向记者展示狱内购物电商平台。这是全国首个引入购物电商平台的监狱。服刑人员在监区内通过终端购物平台,商品信息一览无余。据悉,平台上68个类别共约200种商品可供服刑人员选购,比此前的线下购物数量多了60%。

据悉,今年1月,广东省监狱管理局在从化监狱试点服刑人员购物电商化改革工作,通过与社会电商合作,搭建狱内购物电商平台,实现“服刑人员线上选择订购、监狱平台生成订单、订单电子化传输、电商线下履约配送”的一体化采购方式。昨日开始将在全省监狱推广上线。记者了解到,含有玻璃、金属、木器、竹器、陶瓷、绳索、酒精、绝缘物品等危险、违规、违禁品的商品禁止供应。而价格不得高于电子商务平台同期向社会公众销售价格。

试行期40万件商品没质量问题

记者在从化监狱监区看到,监区每一层楼均配置了一台购物终端机,服刑人员可利用指纹或账户密码登录,进入购物界面,有生活类、香烟类、副食类、学习用品、礼品类等几个类别。记者点开生活类看到有牙膏、牙刷、手霜、洗发水等多种日常用品。据监区民警介绍,礼品类里面平时空白的,到了传统节日时,里面会有商家给出的一些优惠套餐供服刑人员选择。

在自己的账户中,服刑人员随时可查看自己的购物情况。在后方平台,订单以监区为单位自动生成,并由监狱批量下单给电商平台。数天后,订单上的商品就会如期配送到狱内服刑人员手中,相比以前,节省了几倍的时间。记者了解到,监狱设定每名服刑人员每次在购物终端机上的申购时间为15分钟。监狱还为服刑人员准备了商品清单,服刑人员可以提前在清单上选定自己所需商品,然后有针对性地在平台上操作。监区管教警察告诉记者,监狱会“见缝插针”,安排服刑人员在休息间隙有组织地完成申购。

服刑人员袁某是从化监狱一监区服刑人员,今年26岁,从今年1月,他在监区的终端购物平台上一共购买了多件物品,主要是牛奶、饮料、小面包等为主。与此前相比,他告诉记者,现在可以选择的商品品类多了,还可以在不同电商平台进行价格对比,能买到什么一目了然,他很熟悉网上购物,监狱的新做法让他没有因为服刑而与社会隔绝,也感受到了来自监狱和社会对于服刑人员的一种尊重。

记者了解到,电商化改革自1~4月份在从化监狱试点,共生成服刑人员个人购物订单13000多份,完成商品采购超过40万件,尚未出现一单因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纠纷的情况。

以精细化管理严防购物“剁手”

在充分保障服刑人员合法权益的同时,对于如何引导服刑人员理智消费,杜绝网上“剁手”购物的问题,记者从省监狱管理局出台的管理规定上了解到,监狱对不同“处遇级别”的服刑人员月消费限额做出严格限制,如“宽管级”每月消费限额800元,“普管级”600元,“考察级”500元。

记者留意到,从试点四个月的统计数据看到,有了电商平台后,服刑人员的月人均消费额近300元,与此前相比,并没有明显增长。对此,省监狱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服刑人员在狱内有高额消费但附加财产刑尚未履行完毕,在申报减刑时,法院会视作其有履行能力但不履行财产刑判项而影响减刑裁定。为此,省监狱局借助此平台,对服刑人员个人钱款实行A、B、C、D四个账户的精细化分账管理。

监区民警告诉记者,以前服刑人员所有的零花钱都放在一个账目上,一个月在监区公示一次,服刑人员不能实时掌握自己账户的情况。现在监狱把服刑人员的四个账户置于这个平台上,比如A账户是家属给的零花钱,购物时只能用于购买基本生活物品,其他的购物只能用自己B账户的劳动报酬所得。而B账户的劳动报酬有一定的比例每月固定转到D账户,用于支付财产刑或作为刑满释放的就业储备金。C账户则为A账户中超过1万元的部分。“在每一次平台购物前,都需要服刑人员先确认自己账户情况,再进行购物,”该民警说,这样不仅提升了监狱的精细化管理水平,也提高了服刑人员的自我管理能力和参加劳动改造的积极性,让他们对自食其力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

此外,省监狱局对合作电商还设置了明确的资质标准,下一步,各监狱将按照省监狱局设定的电商资格条件,向社会公开遴选合作电商。

“阳光采购”提高执法管理水平

5日上午,记者在从化监狱的物流仓库看到几十个货架上摆满了服刑人员购买的商品,里面多数为小面包、卤蛋、方便面。记者了解到,服刑人员购买的商品到货后会先通过安检机器检查,确保里面没有违禁品后放入物流仓库,再根据购物单分配给服刑人员。

据介绍,此次改革在全国首次将电商采购模式引入狱内,实现服刑人员购买的物品从单一中标供应商采购,转为向社会公众普遍使用的多个电商平台采购,引入多家电商参与公平竞争,大大简化了传统采购模式下的招投标,商品种类和价格审核,下单审批等流程,监狱管理更加规范,操作更加简便,商品价格更加优惠,质量保障更加精准。

省监狱局表示,监狱依托电商化平台,将购物自主权和选择权交给服刑人员,商品品牌、价格等信息一览无余,充分保障了服刑人员合法权益;将食品安全、价格监管、服务考核等交给市场,操作简单快捷,过程公开透明,结果可查可控,打破了传统模式下人为定价、调价等弊端,真正实现公开透明的“阳光”采购,最大限度地做到权力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有效节约警力,提高了监狱执法公信力,防止监狱警察因为采购被“围猎”,降低警队廉政风险。

广东省监狱管理局局长李景言表示,购物电商化借助互联网平台,使服刑人员购物更便捷、价格更优惠,实现了购物各环节的过程留痕、价格监管和公开透明,充分保障了服刑人员的合法权益。它不仅创新了狱内购物模式,而且推动了监狱执法理念的一次全面而深刻的变革。(陈子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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