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兴进颐景城违规预售 “只差一个预售证”

热点 | 2019-10-23 13:44:38
时间:2019-10-23 13:44:38   /   来源: 商业观察杂志      /   点击数:()

“我们现在还差一个预售证,目前是认筹阶段,等拿到预售证后房子的价格会高一些。”兴进颐景城的一位置业顾问如是说道。

兴进颐景城项目位于机场路与国奥路延长线主干道交汇处,机场路、西二环路,T2机场等多维立体交通环伺,地理位置优越,周边还有百年校史的桂林中学和旅游综合医院(三甲),吸引了众多购房者。

兴进颐景城营销中心

置业顾问表示,目前该项目在售的6栋楼基本已经建到十几层的高度,因为是期房,要2年以后交房。

据介绍,兴进颐景城为兴进集团在临桂开发第三个项目,总占地约390亩 ,总建面约116万㎡,由35栋31-35层高层景观华宅(精品公寓)组成,规划户型段为75-140㎡,二至四房主力产品,总约6800户,停车位约6500个,容积率3.50,绿化率35%。

兴进颐景城项目沙盘

关于认筹购房,该置业顾问详细介绍称,目前该项目只差一个预售证,预计是10月底可以拿到预售证,这段时间的认筹活动需要购房者缴纳定金2.5万-3万元锁定楼层,三天内要签订合同,交首付款,月底安排去银行办理贷款。

随后对于定金在购房者无购房意愿后是否可以退还的问题上,置业顾问表示由于公司是集团制的,在付款方面要求比较严格,再加上相关手续比较麻烦,正常情况下定金是不能退还的。

为此《商业观察》致电桂林市临桂区住建局房管部,一位工作人员直言兴进颐景城项目并未取得预售证,在没有取得预售证的情况下收钱,该项目的认筹活动已经违规。对于这样的情况该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在接到群众举报后会要求收款方退钱给购房者,发现一起退还一起。

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此外,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

由此可见,兴进颐景城的无证预售行为属于违规预售,《商业观察》将会对此事继续关注。(见习记者 曹亚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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