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银行员工刻萝卜章诈骗后炒股亏损 遭法院判10年

热点 | 2019-10-24 13:35:34
时间:2019-10-24 13:35:34   /   来源: 中国经济网      /   点击数:()

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23日讯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的《杨某1诈骗一审刑事判决书》显示,2019年9月23日,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杨某1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罚金自判决执行之日起十日内缴纳,对被告人杨某1的违法所得66万元,依法继续追缴,退还被害人。

判决书显示,被告人杨某1,曾用名杨某2,男,1969年10月20日出生,汉族,河南省商丘市人,专科毕业,原中原银行商丘分行慧商支行员工,住河南省商丘市。因涉嫌犯诈骗罪,于2019年4月18日被商丘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刑事拘留,2019年4月30日被逮捕。

经审理查明,2017年9月份以来,被告人杨某1利用自己为中原银行员工的身份,以银行存款任务没有完成为由,以高息为诱饵,制作盖有虚假银行印章的存款证明,骗取王某2存款40万元、王某3存款29万元,被杨某1用于炒股票、期货等挥霍。2018年10月份,被告人杨某1归还王某33万元。被告人杨某1诈骗数额共计66万元。

抓获经过证实,2019年4月12日16时,被告人杨某1在诸暨市直埠镇清华鞋厂内被抓获。中原银行商丘分行文件也证实,被告人杨某1因参与民间借贷、炒股、黄金、期货活动于2018年10月23日给予开除处分。中原银商党〔2018〕13号文件证实,被告人杨某1于2018年12月3日被处以开除党籍处分。

证人张某证言证实,2018年9月份,商丘市睢阳区孟庄的王某3等人到我们文化路中原银行商丘分行楼下慧商支行反应称杨某12017年11月份以银行有存款任务为名,拉他们存款,现在联系不上杨某1。我们接到报告后组织人员调查,杨某1说自己开始是以个人名义向王某3、田某等人借款,后来田某等人要盖银行印章的存款手续,为了借款,他就找朋友陈某私刻了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分行的印章,并以个人名义出具了盖有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分行印章的存款证明,借款都用于炒股票、期货赔了。杨某1因为严重违规已经被中原银行商丘分行开除了,中原银行没有存款任务,也从没开具过存款证明。

被害人王某2陈述证实,我妹妹王某4告诉我说杨某1在中原银行上班,还是银行主任,他那里给月息1分,后来见了杨某1,杨某1说,他在银行干了十几年了,现在行长给分的拉存款的任务,还差百十万没完成,给1分的利息,我就先在他那里存了10万,第二天杨某1给我们一张白条子,白条子上没有印章,2017年9月23日杨某1到我们家说行长同意给我们1分2的利息,我就将我存到交通银行的30万元拆迁款转给了杨某1,杨某1给我们出具了存款证明。一直到2018年7月左右我们给杨某1要钱,杨某1找各种借口不给我们钱,我们去中原银行问存款证明的事情,中原银行的工作人员说他们从来不给客户出具存款证明这种证明文件,我们才知道被骗了,从2017年9月份以来杨某1陆续在我这里骗走40万元。

被告人杨某1的供述与辩解,2017年9月份以来,我以我在中原银行上班,现在银行的存款任务没有完成,我给1分的利息为由向王某2骗取了他们的房屋拆迁款40万元,他们先给了我10万,我给他们打了一张白条子,之后我谎称行长同意给他们月息1.2分,他们又在我这里存了30万。我有给了他们一张盖有我私刻的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分公司印章的存款证明,2017年11月份,王某3给我打电话,我又以同样的理由从王某3处骗取29万元,同样是转账的方式转到我的银行卡上。我骗王某2、王某3的钱都用于炒期货原油赔了。后来我将我私刻的印章用刀毁了,扔到楼下的垃圾桶里了。后来我还给王某2儿子王某13万元,我一共骗了69万元,还了3万还有66万元。

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某1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杨某1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初犯、认罪,悔罪,可以从轻处罚。

2019年9月23日,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杨某1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罚金自判决执行之日起十日内缴纳。(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之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4月18日起至2029年10月17日止)。二、对被告人杨某1的违法所得66万元,依法继续追缴,退还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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