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规 电动车需挂牌/老年车按照机动车管理

汽车 | 2018-04-02 12:28:59
时间:2018-04-02 12:28:59   /   来源: 新京报      /   点击数:()

北京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一审 电动自行车需挂牌

2017年2月23日,丰台东路,一辆“老年代步车”挤在道路中间,按照新规定,这类车将按机动车管理。 

昨天,北京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次会议,对《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草案)》进行一审。条例草案从生产销售、登记、使用等环节对电动自行车进行全方位管控。此外,条例草案明确提出,北京不发展电动自行车租赁。今后,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将纳入销售目录进行公示,电动自行车须登记挂牌方可上路,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将面临500元罚款。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李富莹介绍,北京的电动自行车绝大部分由外地生产流入,北京对生产环节无法有效监管,销售环节又存在监管职责不清、监管措施权威性不够等问题,导致源头管理不力,不少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流入社会。据有关行业协会统计,北京超标电动自行车已达300多万辆,占到电动自行车总数的80%。这些车辆速度快、重量大、制动性能不稳定,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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