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汽协呼吁延缓实施国六PN限值 你怎么看?

汽车 | 2020-03-16 11:19:03
时间:2020-03-16 11:19:03   /   来源: 人民网-汽车频道      /   点击数:()

据最新全国汽车产销数据显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月份汽车产销同比均出现大规模下降,与此同时,即将于7月1日实施的国六标准,更让行业车企同样揪心。针对行业重点企业集团实际情况,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以下简称“中汽协”)呼吁适当延期国六PN限值的实施。

中汽协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行业主要企业的反映,各大整车集团一方面抓紧消化国五库存,另一方面正在进行满足新PN限值要求(6.0×1011个/km,即PN11)的车型开发及生产准备,计划从2020年4月份开始陆续投产上市并完成国六新PN限值PN11车型切换。

中汽协副秘书长兼总工程师叶盛基表示,新冠肺炎疫情已影响汽车生产企业今年上半年的整车生产、销售和新车型投产上市计划。企业原计划在2020年7月1日以前完成PN过渡期限值(6.0×1012个/km,即PN12)车型的库存销售计划将无法按期完成,车企将面临整车及相关零部件库存无法消化的压力和损失。此外,由于疫情对车辆销售的影响,部分企业国五库存也无法在2020年7月1日前完全消化。

针对行业重点企业实际情况,受疫情影响,中汽协呼吁国六标准部分要求适当延缓实施:建议非提前实施国六地区,给予2020年7月1日前生产的轻型国五车辆6个月注册登记过渡期,2021年1月1日前允许注册登记。将国六排放标准中I型试验的PN限值(PN11)切换实施期限延缓六个月至2021年1月1日,并以企业产品合格证时间为准,在2021年1月1日以前生产的符合PN过渡期限值(PN12)的车型给予6个月的销售过渡期,2021年7月1日前允许注册登记。

根据中汽协调研结果,截止2020年1月,行业国六库存为300万辆左右,其中全行业PN12限值车型库存超过200万辆,除少数企业准备充分之外,大部分企业库存或难按期消化,另有相当数量的计划生产的新库存,原计划2020年5月份之前完成库存消化及新产品切换,但受疫情影响,行业终端销售下滑,市场启动时间延后,企业现有库存消化及生产、销售任务或难实现。如果2020年7月1日实施新的PN限值要求为PN11,将会给企业及行业带来较大损失。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原首席科技专家汪正胜预计,在国六标准实施方面,不少车企都面临同样困局。从市场层面来看,疫情的影响以及市场恢复状况还有待进一步观察,给予六个月的时间是必要的。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杨大勇也于日前在人民网举办的金台圆桌·人民战“疫”汽车行业对策共商会上表示,对中汽协提交的延缓全国范围内实施国六排放标准的建议应当加速推进落实,这将有利于产业的发展。

中汽协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行业国五车辆库存约26万辆,后续随疫情形势变化,销售预计会逐步好转,但整体清库进度会延迟,同时因疫情防控地区交通管制,无法调至其他省份经销商协助清库,特别是湖北地区完全清库将存在难度。

对于上述标准的实施,有多家车企相关负责人认为,技术进步对促进产业提升的导向毋庸置疑,但考虑到当前特殊期影响,还要关注实用及实际情况,建议适当推迟相应标准实施对企业运转及行业发展都更为有利,而延期实施,让企业有合理时间实现对产品性能与服务体系的提升和完善最终将使消费者受益。

相关信息:

轻型车国六标准有关知识

一、轻型车国六标准介绍

1、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时间

为防治汽车尾气对环境的污染,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在已有国五汽车排放标准要求的基础上,2016年12月23日,生态环境部联合国家质监总局发布了《轻型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 18352.6—2016)标准,并且根据不同的标准限值要求,制定“国六a”和“国六b”两个阶段依次实施轻型车国六排放标准。要求2020年7月1日起,所有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车应符合标准国六a阶段要求,2023年7月1日起,所有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车应符合标准 国六b阶段要求。

2、标准的有关要求

(1)执行国六a和国六b阶段标准要求的主要区别在于车辆常温下冷启动后的各项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有很大不同,国六b大幅严于国六a。

标准中定义的车辆排放污染物主要包括:一氧化碳(CO)、氮氧化物(NOx)、碳氢化物(THC、NMHC)、颗粒物(PM)以及粒子直径超过23nm的粒子数量(PN)、氧化亚氮(Nz0,俗称笑气)等。

(2)“粒子数量(PN)限值”是首次出现在我国车辆排放标准中的考核指标,在国六a、国六b两阶段,这项指标的要求是相同的,即标准均要求车辆PN的排放限值为6.0×1011个/km。由于,考虑到国六标准在重点区域等省市提前实施的情况,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对2020年7月1日前,提前实施国六标准地区的车辆的PN限值实施过渡期要求(过渡期限值,PN为6.0×1012个/km)。

3、轻型车国六标准所要求的车型

轻型车国六标准适用于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M1类、M2类及N1类车辆。主要包括乘用车(汽油)、轻客(汽油、柴油)、轻卡(汽油、柴油)、微卡(汽油、柴油)、皮卡(汽油、柴油)等。

(1)M1类指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不超过九座的载客汽车。

(2)M2类指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超过九座的载客汽车且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5000Kg的载客汽车。

(3)N1类指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载货汽车。

4、轻型车国六标准和国五标准比较

(1)增加了部分试验项目。主要包括:增加了行驶污染物排放(RDE)要求;增加了加油过程污染物排放要求;增加低温冷起动排放要求等,标准对车辆的排放要求大大强化。

(2)国六号称最严标准,主要体现在相对国五排放限值要求更为严格,项目增多,指标加严幅度大。

——国六a阶段的排放标准与国五标准相比主要增加、加严项目包括:增加氧化亚氮(Nz0,俗称笑气)、粒子数量(PN)的限值要求;CO加严30%;

——国六b与国五标准相比更为严格,包括:氮氧化物排放下降42%,颗粒物下降33%,挥发性有机化合物蒸发排放限值下降65%,总碳氢化合物(THC)和非甲烷碳氢化合物(NMHC)分别下降50%。

二、轻型车国六标准实施情况介绍

1、重点区域等标准提前实施情况

2018年6月27日,国务院正式印发了《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要求2019年7月1日起,重点区域(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汾渭平原)、珠三角地区、成渝地区提前实施国六排放标准。文件发布之后,各地也出台了地方提前实施国六标准的政策文件。

按照国家及地方文件要求,2019年7月1日,重点区域、珠三角、成渝地区(整车销量占全国销量70%左右)轻型车已经如期提前实施国六标准。

2、现阶段国五产品销售情况

2019年7月1日,重点区域、长三角、珠三角已经提前实施国六标准。未提前实施国六标准的区域2020年7月1日前国五车辆仍然允许注册登记,目前企业在国六非提前实施的省份地区还存在一定的国五车库存。

3、国六产品PN限值实施情况

2019年7月1日,重点区域等省市提前实施国六标准,上述区域在售国六产品实施过渡期PN限值为6.0×1012个/km。按照标准要求,2020年7月1日后PN限值执行6.0×1011个/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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