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鼓励建设“未来社区”“健康住宅”

观点 | 2023-04-07 12:21:21
时间:2023-04-07 12:21:21   /   来源: 广东建设报围城      /   点击数:()

4月4日,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印发《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机制惠企利民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若干措施(第二批)的通知》(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继续推出第二批五个方面、32条惠企利民措施,进一步优化规划资源审批服务机制,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支持地上、地下空间开发建设,鼓励建设公共停车设施,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促进民生福祉。

在支持新型产业用地供应方面,《若干措施》明确扶持的产业类型增加了旅游业用地和新型娱乐用地。同时出让起始价格可按两种方式评估后综合拟定,即在原有的“按照同地段办公用途市场评估地价的50%”拟定方式基础上,增加了“按照项目规划用途市场评估地价”拟定方式,降低企业用地成本,促进项目落地,扶持邮政设施、教育、公共文化等产业发展。

同时,《若干措施》支持工业企业按实际需求配置停车泊位,明确对层高有特殊要求的工业用地项目,可以按照单倍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配置停车泊位。


(资料图)

第二批惠企利民政策着重鼓励公共停车设施建设。一方面,明确新建非营利性的、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的公益性公共停车场可以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面,允许符合条件的公共停车场配建一定比例的商业设施。

同时,还明确了自有用地增建及建筑物超配建非营利性的、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的公益性公共停车设施的,不计收土地出让金。

在保障民生方面,《若干措施》明确拆除重建或者扩建、加建、改建,但未改变房屋用途且不增加建筑面积的,无需补缴出让金。

为满足高品质居住空间需求,《若干措施》还提出鼓励建设“未来社区”“健康住宅”。对符合条件的新出让用地,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在规划条件中鼓励住宅项目配置主景观阳台等半开敞空间,将半开敞空间的半计容面积上限由住宅套内建筑面积的15%提升至20%,满足开敞率不低于50%的主景观阳台不限制进深。

此外,《若干措施》明确已享受自用优惠的建筑面积可按原优惠标准补缴出让金,且将用地单位欠缴土地出让金与小业主办房产证脱钩。即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可享受“证缴分离”政策。

广东建设报记者 姜兴贵 通讯员 穗规资宣

◎ 编审:余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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