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发布促进职工创新创造指导意见

观点 | 2023-04-16 07:44:12
时间:2023-04-16 07:44:12   /   来源: 中工网-工人日报      /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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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发布促进职工创新创造指导意见(主题)

中工网讯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黄洪涛 王伟 通讯员李高祥)江苏省总工会近日联合多部门发布《关于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促进职工在新时代新征程创新创造的意见》(下文简称《意见》),动员全省职工不断提高创新能力,释放创造活力,在新征程上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

此前,江苏省总工会在调研中发现,一些普遍存在的问题制约着一线职工开展科技创新。比如,职工创新工作室的资金来源不足,有的运行仅靠企业职工福利费或工会经费支持;职工申报创新项目时,一些企业考虑成本因素而动力不足,有时职工不得不“自掏腰包”;一些企业认为职工素质提升投资大、见效慢,还容易造成技能人才向外流动;职工科技创新成果多集中于解决本单位生产实际的技术革新,难以在更大范围内应用……

一些市、县、企业积极探索,形成了破解难题的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创新做法。例如,连云港市每年设立100万元技能培训补贴资金和100万元创新奖励资金;泰州市高港区开展职工科技创新“揭榜挂帅”活动;常州市开展职工技术创新专项集体合同试点工作,构建产业工人技术创新参与分配的薪酬激励机制;华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定期组织专业讲师对职工进行培训,设置专项基金,对提出创新意见的职工发放奖金……

坚持问题导向、吸纳先进经验,江苏省总工会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草拟了意见初稿,并协调省发改委、教育厅、科技厅、工信厅、财政厅、人社厅等15家相关单位进行补充、持续修改完善,经省委办公厅审核把关,形成《意见》。《意见》分为引领职工投身创新创造实践、提高职工科技创新服务能力、搭建职工科技创新成长平台、激发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创新发展潜能等4个部分,包括增强创新意识、强化培训赋能、深化创新活动等14条具体内容。

记者注意到,一些具体措施为一线职工“量身定制”,聚焦解决制约一线职工开展科技创新的难题。例如,把个人发明专利等知识产权作为职工所在企业申报创建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基础条件;将一线职工获得认定的创新成果、发明专利、操作法、“五小”以及标准化创建活动中的成果等作为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职业技能等级(职业资格)晋升的重要参考;鼓励企业吸收一线职工参与科技项目攻关、重大科技课题研究,将一线职工作为共同完成人推荐参加创新奖项评选;推动企业将职工创新纳入企业研发体系、企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引导并支持职工参与标准研制……

《意见》号召,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将职工科技创新作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并纳入地方创新体系,将职工科技创新工作纳入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评估考核,支持、协同工会开展职工科技创新活动,推进职工科技创新广泛深入持久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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