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打涉众型经济犯罪 山东警方已挽回经济损失15.08亿元

观点 | 2023-05-16 14:32:47
时间:2023-05-16 14:32:47   /   来源: 济南报业全媒体      /   点击数:()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5月16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全省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涉众型经济犯罪相关情况。

今年5月15日是第14个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省公安厅副厅长李祝群介绍,全省公安机关持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坚持对涉众型经济犯罪“零容忍”“出重拳”,以公安部“云端”打击主战模式为牵引,深入开展“鲁剑”系列专项打击行动,以打击非法集资、传销犯罪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为重点,实施全链条打击,全力保障经济金融安全。相继部署打击养老诈骗、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打击“解债”类非法集资等专项打击整治行动,对集团化、网络化、跨区域涉众型经济犯罪进行全链条、集约化重击。2021、2022年全省共立案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214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053名,挽回经济损失15.08亿元,整体打击成效明显提升,发案量逐步回落。

追赃挽损是检验打击和防范涉众型经济犯罪工作的试金石。为切实提升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追赃挽损率,全省公安机关一是突出追赃重点。对非法集资涉案企业,一企一档、一人一档,案件不止、追赃不止。二是提升资产处置效率。重特大涉众案件提请党委政府成立资产处置工作专班,统一负责追赃挽损、资产保全、确权处置等工作;围绕刑民交叉问题,综合运用民事、行政、刑事等多种手段,切实提升资产处置效率。三是及时变现止损。加大对易贬损车辆的增值保值力度,省公安厅起草《山东省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涉案车辆先行处置规定》,并联合省检察院、省高级人民法院相关部门会签下发全省,规范先行处置流程,确保追赃挽损效益最大化。四是创新方式方法。总结提炼我省在办理典型非法集资案件中的经验做法,进一步与省检法部门研究会商,统一执法思想,对非法获利人员制定“一案一策”、发布“正告催收函”等追缴措施,最大限度追赃挽损。

与此同时,省公安厅坚持主动警务理念,按照“积小安创大安”的工作思路,持续推进全省公安机关非法集资“零发案”辖区创建工作。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在非法集资“零发案”辖区创建活动中加强组织领导,创新手段载体,狠抓措施落实,将创建活动有机融入地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组织基层网格化等社会治安资源,及时发现辖区非法集资风险隐患,努力化解在初始萌芽状态。结合创建工作,全省公安机关组织开展常态化风险摸排,围绕全省涉众重点案件、重点主体、重点人员持续开展清单式摸排,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相应风险划分等级,根据“掌握关注、警示教育、熔断处置、立案查处”程序,分类施策,从源头上有效防范化解非法集资风险隐患。

李祝群介绍,下一步将继续筑牢宣传教育阵地,构建立体化、全覆盖的宣传教育体系,整合社会各方力量持续强化常态、集中、精准相结合的防范宣传,切实增强宣传合力。将以“5.15”宣传日活动为牵引,采取“线上+线下”双线融合方式,精心策划,因地制宜、形式多样地开展防范涉众型经济犯罪宣传活动,加强与“泉城金融卫士志愿者宣传团”等群众志愿组织的合作,动态更新印发《非法集资犯罪手法目录》,提示趋势性风险、揭露犯罪手法、展示公安机关战果,营造防范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浓厚氛围。

涉众型经济犯罪(主要包括非法集资、传销两类犯罪)是一种高发、多发型的经济犯罪,具有涉及人员多、遍布范围广、社会危害大等特点,严密防范、依法查处涉众型经济犯罪,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经济金融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对此,全省公安机关坚持“打防并重、防范为先”的工作原则,充分发挥主责主业作用,会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场监管局等行政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统筹做好案件侦办、追赃挽损、维护稳定和源头防控等工作,推动建立防控处置一体化长效机制,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经济金融秩序,全力护航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今年,为全力应对当前非法集资、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的复杂形势,省公安厅党委将涉众型经济犯罪防范打击工作列入2023年重点工作,着力推动构建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理格局。

原标题:严打涉众型经济犯罪 山东警方已挽回经济损失15.08亿元

值班主任:李欢

作者:济南日报 记者:范俐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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