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视点!历史上的驿站

快讯 | 2023-04-21 09:48:12
时间:2023-04-21 09:48:12   /   来源: 人民邮电报      /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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驿站,是古代供传递官府文书和军事情报的人或往来官员途中食宿、换马的场所。

驿站萌芽于商周,完善于汉唐,历经宋、元、明、清,经久不衰。驿站的职能,决定了它从诞生的那一刻起,就属于官办、官管、官营。隋唐时期,在各种驿里服役的人,一般叫作“驿丁”“驿夫”,或称“驿卒”“驿隶”。相当于我们今天的各邮政局所的邮递员、投递员。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对邮政快递事业非常重视,基层邮递员和快递员的社会地位不断提高。但我国历史上曾因驿夫被迫服劳役、地位低下发生过一次驿夫起义。

唐朝中后期,邮驿制度混乱不堪。各级官员动用驿站为私利服务,安史之乱头目之一史思明,利用洛阳驿站的快马,把鲜樱桃送给在河北的儿子史朝义。唐玄宗利用驿站快马从南方送荔枝给杨贵妃,后人借此写成“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的名句。驿丁中,大部分是被迫服劳役的百姓,也有一部分是犯了法的囚徒。这些人受封建制度的压迫,被发配到边远地区充当驿户。“驿夫”身份低下,十分艰辛。他们在烈日之下,在倾盆大雨中,在凛冽的寒风里,都要身背公文袋,匆匆奔驰在驿路上。

唐朝邮驿通信制度很严,对邮递过程中种种失误的处罚都规定得很细。稍有差错,便要受到严厉的处置。制度规定驿长必须每年呈报驿马死损肥瘠,呈报经费支出情况。若有驿马死损,驿长负责赔偿。若私自减去驿站人员和马匹,则杖一百。对驿夫的处罚更严,驿丁抵驿,必须换马更行,若不换马则杖八十。唐律规定,凡在驿途中耽误行期,应遣而不遣者,杖一百;文书晚到一天杖八十,两天加倍,以此类推,最重的处徒罪二年。因书信延误而招致战事失败则判处绞刑。泄露重大机密者处以绞刑,私拆书信杖六十至八十。许多官员滥用驿站,任意克扣驿丁的口粮,使他们的生活十分艰苦。

公元841年,唐武宗时期爆发了我国历史上第一次驿丁起义。氾国忠、张忠两人本是因罪发配酒泉的驿户,因无法忍受上级“苦尅”,在肃州(今甘肃酒泉)地区发动起义。他们“劫马取甲,来赴沙洲,千里奔腾,三宿而至”。各地驿户相互配合,致使书信情报堵塞。为首者氾国忠、张忠都是亡命的囚犯。他们从肃州一直打到沙洲(今甘肃敦煌),一路上得到驿户的支持。官府得不到情报或得到的是假情报,局面难以掌控,给统治者带来很大震动。驿卒大都受过一定的军事训练,长年快马奔驰在驿道。据资料记载,充当明王朝掘墓人的李自成,就曾是银川驿的驿卒。

(作者系中国邮政四川三台白雀邮政所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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